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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5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与法学学科组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济南召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

200971517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与法学学科组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暨海峡两岸经管/法学类实验教学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召开。国家级示范中心联席会秘书长、北京大学王兴邦教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管理/法学学科组组长、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朱孟楠教授,中华国际经贸研究学会、政治大学林柏生教授,山东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马传峰教授,还有来自海峡两岸51所高校的105名代表参加会议(其中台湾18所高校的代表28人)。本次会议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承办、山东经济学院协办。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徐向艺教授主持会议。

 

山东大学副书记方宏建研究员代表山东大学对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代表们介绍了山东大学学科发展与学术振兴行动,以及学校在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方面的主要成就与未来工作重点,希望与会代表在山东大学期间工作愉快,并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王兴邦教授在讲话中介绍了示范中心联席会议筹建和成立的过程,详细阐述了联席会议制度的历史使命和重要意义,就实验教学改革与示范中心建设的若干关键性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并就经济与管理/法学学科组的工作运行提出相应的建议。

 

朱孟楠教授在致辞中对本次会议的目的和具体内容做了说明,指出参加会议的各高校要科学合理地总结各示范中心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进行交流和共享,以发挥示范中心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林柏生教授在讲话中表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联席会的运作对台湾高校实验教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希望通过交流,进一步加强两岸高校在实验与实践教学领域的合作,以提升两岸实验和实践教学的质量。

 

会议期间,与会高校分组就实验教学的地位与工作思路、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与融合、实验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的关系、实验室建设方案、建设实践与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同时,各示范中心代表分别对本中心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本次大会还就经管法学科组的组织管理机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根据学科组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决定增补经济与管理/法学学科组副组长和秘书处单位及秘书长职位,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戚桂杰教授和北京工商大学文科实践中心主任秦艳梅教授任副组长,由广东商学院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任晓阳教授任学科组秘书长。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山东大学管理学科实验中心、山东大学博物馆、山东大学医学实验中心,并访问了山东经济学院。

 

最后,联席会经管法学科组组长朱孟楠教授做总结发言,对本次会议取得的成果表示充分肯定,并对各示范中心与经管法学科组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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