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按4月6日(星期五)的课表上课。
各部门、各学院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对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学院应掌握其去向。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