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7]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0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2017年度我校将向省教育厅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120项。学校将另立校级项目若干项。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所在学院,应根据品牌专业建设的需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力度,扩大项目覆盖面。对于各品牌专业所在学院,采取学校立项,学院资助的形式,原则上本年度每个品牌专业立项项目数不得低于30项。
二、申报对象
1. 我校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具备初步创业能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申报,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2. 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
三、申报要求
1.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申请,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团队申请。每个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所有团队成员均不得超过5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2.每名学生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同一学生四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题目的项目。
3.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跨院系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4. 申请项目须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其中,申报省级和省级以上级别项目要求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应有充足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鼓励学院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年最多指导2个项目。
5.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所在学院,必须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力度,实现品牌专业学生本科阶段全覆盖,原则上每年度每个品牌专业立项数不得低于30项。
四、选题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选题范围如下: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五、评选程序
1. 申请者请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智能管理平台(http://219.219.180.166/cxxl/index.aspx)填写项目申报的基本信息。导出、打印申报表,并由导师签字,汇总至学院。
建议先完成word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后将内容拷贝到申报网页。
2. 院系根据学院评审结果择优排序,确定学院推荐项目名单,并于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提交至教务处。本次申报,各学院不限名额,择优推荐。
3.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从全校上报的所有项目中择优选取120项推荐至省教育厅。校级项目从剩余申报项目中,参照学院排序与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六、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参与学校评审。
2.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评审结果公布之后于教务处网站予以发布,请关注。
3.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于http://219.219.180.166/cxxl/index.aspx 下载专区下载。
4.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行政楼507室教务处综合科,电话:86718604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