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暑期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暑假中正常开放的教学实验室清单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须明确每天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用电安全巡查频次,做好相关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
二、暑假中不开放的教学实验室须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制定定期巡查计划(每周至少一次),开学前提前一周测试仪器设备。
三、暑假中所有的教学实验室未经学校审批,不得私自借给校外单位使用。
四、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关注暑假中极端天气,特别是夏季暴雨可能引发教学实验室的漏雨和渗水问题,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保障实验室人员、设备、财产安全。
五、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涉危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暑假中没有指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学生不得开展涉危的实验。
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