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5号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教学和
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主题
2024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拟围绕以下主题立项200个左右研究项目,研究期6个月。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流程及推荐限额
(一)学院推荐。以学院为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各学院限报1项。
(二)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分配给学校1个推荐名额,学校将对学院申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教育厅推荐及其他组织推荐。省教育厅推荐项目数量限额为5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0个,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
(四)教育部评审、立项。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3日前将经过审核并在“责任单位”处加盖学院公章的《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行政楼502室,电子版发送到tangqc@nufe.edu.cn。申报事宜请联系汤老师,电话:86718604。
五、其他事宜
各学院要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把关,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
3.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1号)
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