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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9日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6]5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2016年度我校将向省教育厅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70项。学校将另立校级项目若干项。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所在学院,应根据品牌专业建设的需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力度,扩大项目覆盖面。对于各品牌专业所在学院,采取学校立项,学院资助的形式,原则上本年度每个品牌专业立项项目数不得低于30项。

二、申报要求

1.立项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的学生。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的学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申报,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2.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3.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4.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跨院系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5.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所申请的训练项目不得与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6.申请项目须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位指导教师一次同时限指导2个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省级以上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校级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品牌专业内立项项目指导教师职称不限,由学院自行决定。

三、评选办法
  本次申报,各学院不限名额,择优推荐。

各学院进行项目初审后,根据学院评审结果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从全校上报的所有项目中择优选取70项推荐至省教育厅。校级项目从剩余申报项目中,参照学院排序与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品牌专业立项项目由各负责学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务处,经核准后立项为校级项目。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

2.《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Excel格式电子版。

请各学院将上述材料与411日前集中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3.《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附件3只适用于申报品牌专业立项项目。

六、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参与学校评审。

2.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评审结果公布之后于教务处网站予以发布,请关注。

3.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于http://jscx.njnu.edu.cn/Index.aspx下载。

4.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地址:行政楼512室;电话:86718592

 

 

附件:

1.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2. 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3. 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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