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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1日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

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6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各学院以实验室为单位准确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15-2016学年(即201591-2016831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基表1)由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生成,无需上报,但各学院需要核对数据是否准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2)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各学院无需上报。成立实验中心的学院以中心下属各实验室分别上报数据。报表表样、填报说明及相关代码见附件(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实施步骤

1918日(周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把填报数据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919-25日,教务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人员核查、汇总全校统计数据。

3926-30日,教务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过实验室信息统计网上报送系统向省教育厅实现数据网报,并上报纸质报表。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指导实验室负责人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报表填报工作,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2、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angqc@njue.edu.cn,纸质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仙林行政楼509室),联系人:汤其成,联系电话:86718590

3、各学院在统计、上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或者加入南财大实验室管理群(群号100865126)寻求帮助。

 

附件: 2016实验室数据上报.rar 

 

教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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